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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電話: +852 2980 0388
    電郵地址: ir@steveleung.com

    以電子方式發佈公司通訊

    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第2.07A條,本公司須透過電子方式發送公司通訊(「公司通訊」)附註1。 閣下可於本公司網站www.sldgroup.com及香港交易所披露易網站www.hkexnews.hk(以下統稱「相關網站」) 瀏覽本公司的中、英文版本公司通訊。

    為接收有關公司通訊已於相關網站發布的通知, 閣下可選擇(i) 提供 閣下的有效電郵地址,以收取本公司的電郵通知;或 (ii) 收取本公司的通知信函印刷本。

    本公司將以電子通訊方式(通過電子郵件)向股東個別地發送可供採取行動的企業通訊附註2。如果本公司沒有獲取股東的電子郵箱位址或其提供的電子郵箱地址無效附註3,本公司將以印刷本形式向其發送可供採取行動的企業通訊,連同一份索取股東有效電子郵箱地址的表格,以便將來以電子通訊方式發送可供採取行動的企業通訊。

    如 閣下希望收取本公司所有日後的公司通訊和可供採取行動的印刷本,可以隨時透過填妥申請表,並交回本公司的股份過戶登記處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卓佳」),地址為香港夏慤道16號遠東金融中心17樓,或電郵至2262-ecom@vistra.com。本公司將盡快免費向 閣下寄上所要求的公司通訊及/或可供採取行動(視乎情況而定)的印刷本。

    請注意,股東以印刷本形式收取公司通訊的偏好選擇將一直有效,除非被撤銷或取代,或在收到該指示後一年內到期(以較早者為準)。如果股東希望繼續收到日後的公司通訊和可供採取行動的企業通訊的印刷本,則需要做進一步書面請求。

    如 閣下對公司通訊的發佈安排有任何疑問,請致電卓佳電話熱線 (852)2980 1333,辦公時間為星期一至五(公眾假期除外)上午9時正至下午6時正。或電郵至2262-ecom@vistra.com

    附註︰

    • 公司通訊包括但不限於:(a)董事會報告、年度財務報表連同核數師報告及如適用,財務摘要報告;(b)中期報告及如適用,中期摘要報告;(c)會議通告;(d)上市文件;(e)通函;(f)代表委任表格;及(g)回條。可供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是指任何涉及要求本公司的股東指示其擬如何行使其有關股東權利的公司通訊。
    • 可供採取行動的企業通訊是指任何涉及要求本公司股東指示其擬如何行使其有關本公司股東權利的企業通訊。
    • 股東有責任提供有效的電郵地址。如本公司沒有收到 閣下的有效電郵地址, 閣下將無法收到任何有關發佈公司通訊的通知。當本公司向 閣下提供的電郵地址發送可供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時而沒有收到任何「未送達」的訊息,公司將被視為已遵守上市規則。